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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计财处  审核人: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湘物院〔2023〕48号

关于印发《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新《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经学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暂行办法》(湘物院2018〕28号)废止。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3日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管理,规范发放标准和程序,根据湘财行2023〕6号、湘教办通2022〕20号等上级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二级学院(部)、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邀请校外专家为学校临时性工作从事的劳务活动所产生的劳务费。

第三条  根据省级部门有关劳务费分类界定和我校工作实际,将劳务费分为专家评审费、专家讲课费及其他三类,按相应规定进行管理。

(一)专家评审费:各类评审、鉴定、验收、论证、专家咨询、教育督导评估等劳务费。

(二)专家讲课费:类学术报告、形势政策报告、党课、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讲课费。

(三)其他《现代物流论丛》稿费及审稿费、宣传报道审稿费答辩、面试、命题、审题、阅卷、巡考等劳务费。

第四条  各部门邀请校外专家要履行事前报批手续,填写《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申请表》(见附件2),按照程序进行审批

第五条  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见附件1。

(一)在同一时间参加多项劳务活动,劳务费只能按照一项标准发放不得重复领取。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重要突击性项目申报等劳务费标准,由相关部门提出,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各部门邀请校外专家开展异地评审的,专家的城市间交通费和评审期间住宿费、伙食费经校长批准后可根据学校差旅费相关规定凭票报销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不另外发放伙食及交通补助。

(四)评审专家到达评审地点后,非专家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开展评审的,可发放误工补贴,标准为:同城专家200元/人,本省异地专家300元/人,外省专家500元/人。

(五)邀请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本校组织、管理的各类评审活动,如被邀人员为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则不得发放专家劳务费;其余情况参照标准领取专家劳务费,职级对应关系为:省级干部比照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厅级干部比照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处级干部比照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科级及以下干部比照其他专业人员。

第六条  除讲课类及稿酬外,其他各类劳务费发放标准均为税前标准,是相应劳务费发放的上限,各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量及预算在标准限额内发放,若国家政策、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特殊原因需超过劳务费发放标准,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除上述劳务类别外,各部门若有其他正常工作以外的劳务活动,可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工作任务数量、强度、难度等因素,制定包含产生原因、人员范围、发放标准等的劳务费发放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八条  劳务费以银行转账形式发放。劳务费发放应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不允许列支劳务费的项目,不得发放劳务费。

外专家需提供劳务费发票由计财处负责代扣代缴校外专家个人所得税,相关费用从对应劳务费支出经费项目中开支。

第九条 劳务费报销应提供《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申请表》及《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明细表》

第十条 各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劳务费的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把关,严禁申报不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的费用。

第十一条 严禁巧立名目变相发放各类劳务费;严禁以讲学、评审等名义套取劳务费;严禁虚列、伪造名单、虚报 任务天数,以报销票据的方式变相发放和虚报冒领劳务费。一经发现查实,除责令整改外,将视情节严肃处理,并严肃追责。

第十二条 全校校外专家劳务费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归口把关审批。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处、计财处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1.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一览表;

2.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申报表;

3.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明细表。


附件 1: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名称

发放标准

备注

讲课类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正高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副高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

4.其他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200元。

1.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天最多按12学时计算

2. 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3.发放标准为税后标准。

评审类

专家咨询

1.时间不超过3小时(含)的,按400元/人的标准计发;

2.超过3小时的,按100元/(人.时)的标准增加

1. 不足0.5小时的按0.5小时计算;

2、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

含论证、验收)

1.同城评审:评审时间不超过3小时(含)的,400 元/人,超过3个小时的,不足0.5小时的按0.5小时计算,增加 50元/人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1小时增加100元/人。

2.异地评审:

1)本省专家:300-600 元/人/半天;

2)外省专家:副高人员500-800元/人/半天。

天;正高职称人员1000-1500元/人/半天;院士、全国著名专家2000元/人/半天。

1.担任评审组组长的,在评审报酬总额上另增加

100元

2. 评审专家参加异地评审的,其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可凭有效票据报销, 或者按照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标准由双方协 商包干支付

3. 学校组织的采购项目评审费按此标准执行。


项目名称

发放标准

备注

评审类

各类竞赛评审

含承办的省级技能竞赛、技能抽查)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4000/人/天;

2.正高职称人员不超过2000/人/天;

3.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1200 /人/天;

4.其他人员不超过800/人/天

5.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当资质人员视同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1200 /人/天。

1.会议及现场考察评审参照此发放标准;

2.评审时长(即会议或考察时间)不超过半天的,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3.1天内评审时长超过8小时的标准可适当上浮,最高上浮50%;

4.对于通讯评审,专家劳务费原则上按次计算,单次一般不高于上述一天标准的50%。

学校重大项目

申报、评估、论证等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超过4000/人/天;

2.正高职称人员不超过2000/人/天;

3.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1200 /人/天;

4.其他人员不超过800/人/天

5.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当资质人员视同副高职称人员不超过1200 /人/天。

1.会议及现场考察评审参照此发放标准;

2.评审时长(即会议或考察时间)不超过半天的,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3.1天内评审时长超过8小时的标准可适当上浮,最高上浮50%;

4.对于通讯评审,专家劳务费原则上按次计算,单次一般不高于上述一天标准的50%。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封闭式评审:

1、时间不超过3小时(含)的,按400元/人标准执行;

2、超过3小时的,不足0.5小时的按0.5小时计算,增加50元/人;

3、超过0.5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1小时增加100元/人。

非封闭式评审:

1、一天内完成工作的800元/人;

2、一天以上完成工作的从第二天起按此标准的50%执行。

1.直接为上述工作服务的非本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日非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工作日非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按半天计算),折合后可按200元/天的标准计发劳务费用;

2.网络评审参照上述标准按工作量折合后计发;

3.评审组组长增加100元/天

4.横向科研项目如在协议中对评审费有明确约定按其约定执行。

科研项目、教改项目

专家评审

各类教育教学成果

评审、鉴定

其他各类项目评审

其他未列入的咨询、评审等费用可参照以上相近项目执行。


项目名称

发放标准

备注

其他类

《现代物流论丛》

稿费及审稿

1.稿费1000-2000元/篇;

2.审稿费200元/篇。

稿费发放标准为税后标准。

宣传报道审稿

1.省级及以下媒体:200-1000元/篇

2.省级以上媒体:1000-5000元/篇。

命题、审题

500元/人/半天或1000元/套或1000元/科

担任组长的可增加100元劳务报酬。

面试、阅卷、答辩

500元/人/半天

担任组长的可增加100元的劳务报酬。

国家级、省级考试

巡考

400-1000元/人/次

其他类型劳务

100-400元/人/半天

发放金额按具体工作量确定。

注:1.各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讲学类和评审类活动,劳务费发放按职务级别执行:厅级以上职务人员参照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标准;厅级职务人员参照正高职称人员标准;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参照副高职称人员标准;如其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标准高于职务级别标准按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执行。

2. 外籍专家、企业专家、行业专家参照副高或正高职称人员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3. 以上各类发放标准为上限标准;对降低标准发放的,降低标准的额度不限。


附件 2: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申报表

 

申请部门


劳务费类型

□讲学类 □评审类 □其他类

时间、地点


经费渠道

请填写经费项目名称

 

 

 

费用预算

标准(可增行)

人数(人)

费用(元)










费用小计

报销差旅费人数

费用小计

其他费用(税费)


总计

工作任务



附件 3: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明细表


序号

姓名

签收

单位名称

职称或职务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开户行与银行卡号

发放项目

劳务时间

发放标准

工作量

税后金额

税金

1

张三

湖南大学

教授

430102196302050012

13974321256

交通银行窑岭支行

6222600840000938602

专家咨询

11月28日

2300元/天

2000元

(签名)

1天

300元

2










3










4












审批情况

发放部门意见


分管校领导意见


组织人事处意见


纪检监察审计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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