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物院〔2018〕78号
关于印发《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的补充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21日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的管理,根据《关于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行[2018]62号)文件精神,现对《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湘物院[2018]18号)、《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餐报销管理办法》(湘物院[2018]17号)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同城公务活动不得安排公务接待餐,同城公务活动是指常驻地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乡镇除外)、长沙县城(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范围内)的单位来学校开展的公务活动。
二、公务接待餐标准调整为:早餐每人标准不超过 50 元/餐。中、晚餐由省部级领导带队的,每人标准不超过 200 元/餐;厅局级领导带队的,每人标准不超过 160 元/餐;其余人员每人不超过 140 元/餐。除按规定的陪餐人员之外,确因工作需要的工作人员,可以安排工作餐。
接待对象如具有事业职称也可执行以下标准: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比照省部级,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比照厅局级,副高级及以下技术职称人员比照其余人员。
接待对象如为企业人员也不具有行政职级与事业职称,原则上按其余人员标准执行,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后可上浮一个级别。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附件1)进行了调整。
三、《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调整为:公务接待单次总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须报校长批准。
四、《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餐报销管理办法》第六条调整为:工作餐报销标准为早餐20元、中餐40元、晚餐40元。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餐审批单》(附件2)进行了调整。
五、学校工作人员在常驻地范围内,因执行公务确实无法回家或回学校食堂就餐的,经学校审批后,可在工作餐报销标准内凭据报销工作餐。
六、学校工作人员加班工作餐按以下规定执行:工作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及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的,可安排一餐工作餐,休息日在单位连续加班8小时以上的,可安排两餐工作餐。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政办、计财处负责解释。
附件1: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单
年 月 日
接待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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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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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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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宾姓名(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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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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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餐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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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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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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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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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标准 |
□200元 □160元 □140元 □50元 |
住宿、交通、会议室安排 |
安 排 住宿:□是 □否 安 排 交通:□是 □否 租赁会议室:□是 □否 |
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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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预算(元) |
合计 |
餐费 |
住宿费 |
交通费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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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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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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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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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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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湖南现代物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餐审批单
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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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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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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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标准 |
□20元 □40元 |
用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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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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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餐人员名单(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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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人 |
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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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校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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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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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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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二级学院以外的部门申请工作餐需党政办审批。